陕西省延安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单位: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5-08

公告详情
职位列表

摘要

职位数量:   7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5-17

工作地点:   延安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延安市第一批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59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7名,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2名;教育系统招聘19名,医疗卫生系统招聘32名,林业等其他部门单位招聘8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2202005219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930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3428(含)前第一批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签约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分布情况,共设3个招聘小组,分别为教育类招聘小组、医疗卫生类招聘小组和林业综合类招聘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3515(星期一)08:002023517(星期三)18:00

2.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教育类:延安开放大学教学楼203室(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永兴路6号);

医疗卫生类: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8楼第一会议室;

林业综合类:延安市林业局办公室(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339室)。

3.报名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2份;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负责组织实施。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其他事项由各招聘小组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公示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0911-7090835(市委组织部)

0911-7090654(市人社局)

2.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咨询电话:

0911-7090802(市教育局)

0911-7090867(市卫健委)

0911-7090583(市林业局)

0911-8073525(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0911-8112060(延川县人社局)

0911-5621330(中共黄龙县委组织部)

0911-5621003(黄龙县人社局)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5


微信小程序暂时不支持直接下载附件,可关注公众号“医护知音校园招聘”领取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anan.gov.cn/zzms/gggs/1654415299002269697.html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成都龙泉驿赫尔斯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口腔医生【遂宁市安居区万木春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精神心理科、护士/护理三级医院评审细则各科室任务劳动法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成都市新都区静雅医院】发布,招聘中西医结合、护士/护理、全科医生【美姑博华口腔有限公司】发布,招聘正畸医生、口腔医生、口腔医生劳动仲裁关于加班费受理的规定是什么【南充美纪元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聘新媒体专员、前台文员、前台文员【达州市鸿博美齿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成都成华爱牙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咨询师/专家助理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有限制吗劳动仲裁45天是怎么算【成都成华雅洁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导医、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清明节有法定假日吗【广安康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聘前台文员、护士/护理、普通内科【武侯区美德口腔诊所】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生、护士/护理【岳池宏兴医院】发布,招聘中医针灸/推拿师、普通内科、检验科劳动仲裁送达回执怎么获取的【成都新都菁和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护士/护理、护士/护理如果劳务合同存在争议,可申请仲裁吗【成都成华壹德瑞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发布,招聘护士/护理、口腔医生【大邑德全骨伤科医院】发布,招聘检验科、护士/护理、康复科无故降职降薪是否违法了【眉山市东坡区丽齿现代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口腔医助、口腔医生【崇州新悦好口腔诊所】发布,招聘口腔医生、护士/护理、导医“抗衰神器”超声炮被删除适用于「整形美容科」标注【成都龙泉驿齐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正畸医生、种植医生、护士/护理【宜宾为笑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咨询师/专家助理、口腔医生、口腔医生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途径有哪些【成都金牛飞大德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招聘口腔医生、种植医生、护士/护理
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2024年12月公开招聘2名中医科医师福建省石狮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12月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公告2024下半年四川南充南部县部分事业单位考调16人公告2024年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名总会计师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广西气象局应届生直接面试岗位补充招聘9人公告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12月公开招聘6名编外护理人员的公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设备物资处2024年12月招聘2名设备运维工程师(编外)启事2024年广西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2024年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招聘公告西安市第八医院(眉县特管病区)2024年12月招聘5名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河北省任丘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7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重庆市渝北区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12月招聘1名放射科技师志愿者简章陕西省岐山县中医医院关于2024年12月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12月招聘1名动物饲养岗人员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2024年招聘神经内科医师、儿童康复科治疗师启事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4年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五)柳州市柳南区银山街道万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招聘4名人员公告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12月招聘1名非编药剂师公告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12月招聘1名眼科科研助理公告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年引进194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2024年12月招聘编外内科医师、药师、科研管理人员启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57名工作人员公告云南省孟连县紧密型医共体(勐马分院)关于2024年招聘1名编制外人员公告湖北省肿瘤医院2024年12月招聘医辅人员公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北京肝病研究所)面向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公告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山东省寿光市洛城街道卫生院2024年12月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